4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从事广告业务的事业单位和规模以上企业达1.7万户,广告业务收入13120.7亿元,比上年增长17.5%。
其中,互联网广告发展迅猛,全年实现互联网广告发布收入7190.6亿元,比上年增长33.4%,在广告发布业务中的占比从2019年的58.7%上升至82.4%。
传统媒体加快数字化转型,以电视台为代表的事业单位,互联网广告业务增长8.3%。
广告业集约化发展明显,北京、上海、杭州、深圳和广州等地收入合计占全国总量的74.0%,成为我国“五大广告中心”。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广告业的蓬勃发展为塑造品牌、促进消费、扩大内需、传播文化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了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