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网财务造假案余波未了。据悉,深圳证监局于近日向负责乐视网IPO业务的保荐机构平安证券下达了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拟对平安证券责令改正并暂停保荐机构资格三个月,对乐视网IPO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和时任保荐业务负责人认定为不适当人员5-10年,其他相应的合规业务等相关人员被采取了监管谈话等措施。目前,监管部门正在进行事先告知程序,待程序履行结束后将正式下达相应的行政监管措施。
对此,平安证券表示,公司已收到事先告知书。同时表态称,近十年来,公司已持续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合规风控水平持续提升。公司将本着客户至上原则,依法依规的基础上与监管积极沟通,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也于3月20日发布公告称,其控股子公司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因在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保荐业务涉嫌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中德证券立案。证监会拟决定对中德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一罚二”,没收业务收入约566万元,并处以约1132万元罚款;对杨丽君、王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截图
此前,证监会查明,乐视网2007年至2016年连续十年虚增业绩,其中涉及非公开发行申报文件财务数据期间为2012年至2014年及 2015年1至6月。2012年至2014年乐视网分别虚增收入8,965.33万元、19,998.17万元和35,194.19万元,虚增利润8,445.10万元、19,339.69万元和34,270.38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7.04%、78.49%和470.11%。
财务造假一直是证监会的关注焦点,目前,已通过多种途径加强IPO、再融资环节对中介机构以及从业人员的监管,此次对中德证券和平安证券开出的罚单,就是全面落实“零容忍”的执法理念,进一步加强对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的监管,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的有力举措。
证监会多次表态,将持续督促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归位尽责,切实发挥好资本市场“看门人”职责,聚焦关键领域,突出重大案件,坚持“一案双查”,切实加大违法成本,有效提升执法威慑,维护发行人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可以预期,对于敢触碰红线的中介机构,监管部门将严惩不贷,从严从重从快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