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消息,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就近日网络上发酵的“陈凯歌举报吐槽自己的up主”一事发布声明,称投诉行为是律所方面主动代陈凯歌导演进行,未针对相关网络用户对陈凯歌导演作品的评价内容,而是相关网络用户所公然发布的涉嫌对陈凯歌导演人身攻击的言论。
声明中强调,陈凯歌导演接受观众对其作品的一切评价,但对于超出公众人物容忍义务范畴之人身攻击性言论,陈凯歌导演始终坚持“零容忍”之态度。另外,声明也呼吁公众保持理性之态度,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近日,有某视频平台的部分作者称收到来自陈凯歌导演方面的投诉和“举报”,并指其“双标”——一方面说自己接受所有批评,但一方面有私下举报。而陈凯歌律所方面则解释,该投诉举报行为是律所方面主动代行,且针对的仅是网络平台上公然发布的涉嫌对陈凯歌导演人身攻击的言论。
(注:某视频平台up主们接受的是“投诉”而非“举报”,“举报”是指公民或者单位依法行使其民主权利,向司法机关或者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和组织检举、控告违纪、违法或犯罪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