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电视剧引导扶持专项资金剧本扶持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
广电办发〔2020〕3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中国教育电视台、中直有关单位:
根据《电视剧引导扶持专项资金项目评选办法》(广电发[2020]57号)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电视剧引导扶持专项资金剧本扶持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0]224号)确定的原则和标准,2020年度电视剧引导扶持专项资金剧本扶持项目评审委员会对入围作品进行了评审并公示,最终确定了2020年度电视剧引导扶持专项资金剧本扶持项目24部。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
电视剧引导扶持专项资金剧本扶持项目将适当向“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现实题材电视剧创作倾斜,最终确定2020年度电视剧引导扶持专项资金剧本扶持项目“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倾斜项目7部(详见附件2)。
专项资金将由广电总局直接拨付至获扶持项目的制作机构,各省局负责监督使用。专项资金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专款专用。在完成扶持资金的发放工作后,各省级广电行政部门要做好对扶持项目的跟踪问效工作。在获扶持的电视剧项目完成创作或播出后,要及时向广电总局提交“扶持项目绩效评估报告”;若获扶持的电视剧项目获得境内外相关奖项,要及时将获奖情况报送总局;对获扶持两年内未投入拍摄和制作的电视剧项目,相关省局要及时将有关情况进行说明并向广电总局报告。
各省级广电行政部门和各制作机构、播出机构要不断提高优秀电视剧作品的数量和质量,更好发挥电视剧传播先进文化、引领社会风尚、弘扬新风正气、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作用,守正创新、培根铸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精神力量。
附件:1、2020年度电视剧引导扶持专项资金剧本扶持项目评审结果表.pdf
2、2020年度电视剧引导扶持专项资金剧本扶持项目“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倾斜项目名单.pdf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20年12月1日